东京新青年
没有人比我们更了解日本
在日本二战后,为了控制婴儿潮带来的人口增长以及受优生思想的影响,日本政府曾颁布了一条《优生保护法》,强制数名残疾人绝育,而这个法案直到1996年才废止,受害人多大2万5000名以上。
《优生保护法》是在1948年至1996年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避免国民生下“品质不佳”的下一代,但最开始实施“优生法”的并不是日本。
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优生学在许多先进国家广泛流传并被接受,甚至在一些国家的政治主张下,把进化论和遗传学套用在了人类的身上,这么做是为了提高遗传的品质和防止劣化。
在那个时候,最新的遗传学显示人类的能力是由遗传决定的,结合优生学提倡防止不良遗传的传播,有效手段是进行优生学上的结扎,并且需要法律来规范。
那么,怎么样的人算是“品质不佳”呢?在那个时候,遗传性的精神病患者是重点结扎对象,目的是为了预防精神疾病遗传给下一代,但在那时因为医学的有限,许多的诊断是很模糊的,因此被“误伤”的人也不在少数。
二战结束后,不少国家迎来了“具科学性的优生学”,其中也包括日本。
日本效仿别国的遗传病防止法,在1940年制定了《优生保护法》,以遗传性的精神病患者为对象,基于工艺上的理由承认结扎。但因当时日本的国情,这个法案并没有太过积极的推进。但在日本战败后,为抑制人口成长,在1948年《优生保护法》实施。
但在之后,为了巩固《优生保护法》,除了遗传性精神疾病和明确的遗传病,在医生的申请下只要通过审查,一般的精神病也在绝育手术的范畴内,无需通过本人同意。
在1970年《优生保护法》实施了有二十余年,一些医生和相关负责人有根深蒂固的思想,他们认为绝育手术是对精神病患者和心智障碍者本人和社会双赢的局面,于是开始大力推广,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未成年、精神病患者、心智障碍者、贫困儿童等都被列入在绝育手术的名单中,有的甚至都没有在任何说明下就接受了手术,而这样情况多达1万6500人。
绝育手术的内容:切除生殖器官以及接受放射性治疗。
其结果:导致受害人承受巨大的生理创伤和心理创伤。
这里面还有许多是被误诊的受害者,就像是当医生说一个人有病,但那个人说自己没病,大众相信的肯定是医生的话,因此不仅被扣上了“精神病患者”的帽子,还被做了绝育手术,有口难辨,有理也说不清。
但这一切就在1996年戛然而止,有关《优生保护法》的相关条文被删除,《优生保护法》改为《母体保护法》,条文的内容跟之前完全不一样。
2018年,一名住在仙台的60岁女性向地方法院对国家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1100万日元和公开谢罪。
这名女性正是当时日本《优生保护法》被强制执行绝育手术的受害者之一,这件事让许多的受害者都陆陆续续的站出来了。
因为事发时隔久远,这起案子很有可能面临证据不足的状况,但就在今年,日本政府向接受过强制绝育手术的受害者道歉,并通过救济法案,向《优生保护法》的受害者每个人提供320万日元的救助金。
救助金最快将于6月份发放,赔偿对象是仍然在世,曾接受过手术的受害者,不包括已去世者及家属。
对于实施“优生法”的国家,做出赔偿措施的日本并不是第一个。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就此事道歉,表示会尽快落实补助金一事,并强调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营造一个不歧视残障、互相尊重人格和个性,实现共生的社会。
据统计,当时共有2万5000人接受了绝育手术,但在去年的调查中发现,手术记录只剩下3000份。
日本政府已开设了专门的审查窗口帮助更多的人获得救助。
但部分受害者站出来愤怒的表示:“这是对我们的侮辱!”
的确,这伴随着一生的伤痛,真的不是一句“深刻反省”和几百万就能缓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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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东京新青年(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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