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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城镇贫困家庭子女“福利”来了,补助情况看这里 - 政策 -九名白雅美江乐居网

2018-12-12 新闻

12月11日,记者从市救助局获悉,在加快城镇脱贫攻坚步伐的背景下,我市日前出台利好政策,加大城镇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力度,助力我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

据了解,根据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我市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比照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家庭标准,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范畴,享受相应助学政策。建立健全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

在此基础上,我市实施城镇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计划,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善我市城镇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把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到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完善城镇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同时,我市还推进“心连心”贫困家庭学生结对帮扶工程,引入互联网+技术手段,统筹教育救助资源,鼓励、引导、支持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教育扶贫,加大慈善、工会、临时救助等助学力度,建立爱心人士和特困学生资助关系,形成良好氛围,实现社会助学精准扶贫,切实保障每一名城镇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城镇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计划

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城镇贫困家庭儿童,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对义务教育阶段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对城镇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寄宿生进行补助,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执行,其中特教小学、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

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江西籍城镇贫困家庭考生给予每生一次性5000元政府资助金补助;落实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普通高校城镇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路费补助,按省外1000元、省内5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贴。

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城镇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进行资助。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所有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镇贫困家庭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予以补助。

对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专本科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年每生8000元、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年每生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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