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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停止社会招聘引9c8809争议 网友:给予学生多些宽容_上海

2018-11-03 新闻 三方   招聘   协议   学生

  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

  问:企业是否可以单方面停止校招/社招?

  答:企业享有用工自主权,其中就包括当年是否招募员工的权利。每年的3月份至7月份都是招聘热季。各大企业都投身于校园招聘中,招募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作为新员工。历年的惯例给大家造成一种误解,即企业必须每年都进行校招,招聘新员工成为企业的一种义务。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招聘员工并非企业的义务而是权利。企业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内部的人员结构、员工数量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继续招募新的员工。

  企业的本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实体。人员成本是决定企业是否盈利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的任何决策都需要从是否有利于企业实际经营发展为前提,不能为了扩大人员规模而扩大。当企业业务蓬勃发展,需要更多人力时,企业可以加大人员招聘力度。而当企业人员饱和甚至过剩时,企业就需要减小人员招聘力度,甚至暂时停止新员工的招募。

  问:在校招的过程中,企业与应聘者签订三方协议后,是否可以“不算数”?

  答:三方协议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契约精神。

  校招过程中,如果企业与学生达成招录意向,会签署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内容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学生名字、招聘的岗位、拟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报酬、违约责任等。三方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终止。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应当与三方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保持一致。实践中,有些企业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设置的合同条款与三方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比如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换,或降低工资报酬等。这些都是违约的行为,学生可以要求企业根据三方协议所约定的内容订立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问:如果已经签订过三方协议,应聘者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答:三方协议一经签订,对企业和学生都具有约束力。三方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方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可能有人会提出:“《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只有在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才能约定违约金吗?”没错,但是我们需要指出的是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并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三方协议是一份民事协议,遵循《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学生,只要违反三方协议的约定,就应当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我们建议无论是企业还是学生,在签署三方协议时需要考虑清楚。一经签订,就要实际履行。特别是我们的学生朋友们,在面对人生的第一份职业时,要开一个好头。不能一开始就有违背诚信的行为,这对将来的职业生涯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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