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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中生学业水平考实施办法制定万圣夜人偶事件簿1 下周一起施行_上海

  考试组织与实施

  考试对象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其他考生(包括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下同)也可自愿报名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

  参加考试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系统提供,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高中学校集体报名。

  参加考试的其他考生按要求自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现场进行确认。

  考试费用

  考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费用由教育经费安排。

  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测试)、信息科技(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生物学)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及等级性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生物学)科目技能操作测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高中学校在统一时间组织实施、现场评定成绩。

  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教随考随清。考生可根据各高中学校课程安排选择报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