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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轿车顺坡下滑撞伤鬼眼狂刀游戏女学生 补课花近两万该谁埋单_浙江

2018-08-20 新闻 补课费   轿车   温州

  温州网讯 小学生小郭在马路上行走时,被一辆轿车撞伤,受伤后休学3个多月,之后因跟不上学业,家里为她报了课外辅导班。这笔补课费该由谁来埋单?近日,当事双方因补课费争议到平阳县人民法院打官司。

  去年4月,杨女士将轿车停在平阳县昆阳镇某桥面时,粗心地将挡位挂在空挡,也未拉手刹。过了一会儿,轿车顺坡下滑,撞伤正在前方行走的小郭,并撞坏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事故发生后,小郭被众人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右肱骨骨折、趾骨损伤、右足底软组织挫裂伤等。经交警部门认定,杨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

  当时,小郭还是小学六年级学生,因为这次事故在家休养直至小学毕业。她的父母说,在此期间女儿只在期末考时返回学校一次。小学升初中后,小郭无法跟上学校教学进度,她的父母为她报了课外辅导班,学习数学、科学两门学科。

  随后,小郭的母亲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将杨女士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包括补课费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法庭上,小郭父母认为被告杨女士和保险公司需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7余万元(含补课费1.92万元)。

  被告杨女士辩称,她此前已垫付医疗费7895元,对小郭是否有补习课程存在异议,补课费不应予以赔偿,其他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被告保险公司认为,补课费、伤势鉴定费不属于理赔范围,应当由杨女士承担,其他费用过高,存在不合理部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交通事故确实对小郭的学业构成了影响,结合其休学情况,酌定合理的补课费为6000元。结合实际,法院认定小郭各项经济损失为4.98万元,其中补课费6000元、伤势鉴定费700元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保险理赔范围,应由杨女士承担。因杨女士已垫付7895元,多支付的1195元由其与被告保险公司自行结算,其余经济损失4.19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小郭4.19万元。

  来源:温州都市报

  通讯员:慕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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