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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再出重拳 “十严禁”规夺宝英雄团2范中小学招生纪律|西安市|教育局|招生

2018-07-28 新闻 西安市   教育局   招生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单琳)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昨天(7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重申十条禁令,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从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可以看到,近期西安市仍有部分学校不顾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主要有:违规举行分班考试;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向部分家长承诺开学后可以空挂学籍、借读;提前收取学费、校服费、住宿费;违规宣传中高考状元或成绩排名等行为。

其实早在7月5日,西安市教育局就对6起违规办学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其中包括西安市雁塔区木塔寨小学违规收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违规承诺20名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家长建立学籍等行为。同时7月21日,西安市教育局还对西安高新一中在中招会现场违规炒作“高考升学率、成绩排名”进行通报批评。

而此次,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西安市教育局也发布了十条禁令:其中对招生计划、分班设立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向家长和学生做出任何保证录取等违规承诺,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等。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和问责,秋季开学后,西安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针对不同主体,将作出不同的处理。例如:凡涉及民办学校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涉及校长的,民办学校建议学校决策机构对校长“先停职后处理”,情节严重者,建议决策机构予以解聘;公办学校对校长“先停职后处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问责,情节严重者,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此外教育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各位家长,如若发现有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也可向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编辑: 谢卓